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5-01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 (記者 李慧燕 實習生 於婉珈 通訊員 交通宣) 昨日,有媒體爆出廣州市將於2017年起對長期在廣州市行駛的車輛實施“限外”。昨日,廣州市交委對此給予澄清,稱“對長期在本市指定區域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車實施錯峰出行管理並非‘限外’,目前也尚無明確具體時間表。”
  昨日,廣州市有媒體報道稱,廣州市交委首次明確將在2015至2017年,根據交通運行狀況,適時分步推出限外政策。對此情況,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對該項措施進行瞭解釋,“廣州市已在前期多次明確表態,對長期在本市指定區域或路段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車實施錯峰出行管理是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必要配套措施,並非‘限外’”。該項工作在2013年6月26日發佈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已有明確,有關部門正繼續加強對交通運行的監測分析和有關政策的研究,目前該項措施暫未有具體的時間表。最終,將由市相關部門根據道路交通運行及擁堵情況,研究並適時發佈實施。
    (原標題:市交委澄清:錯峰出行管理並非“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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